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喵~趁著這夜色,來偷發個半夜的小短文,嘻

 

話說今天,思小姐心情大好,一改一直以來懶懶惰惰,拖拖拉拉的習慣,

居然一大早起來,做了個運動,真是奇也妙哉。

 

隨隨便便的就吃了兩片土司和一點橘子,就蹦蹦跳跳上上下下的準備運動,

連我在面前喵喵叫他都不理,

我也要吃啊!真是的。

 

話說,她也真是奇妙,

一般想我們,都是隨便找個地方看見好玩的路邊玩伴就追了上去,

動作講求的就是精準迅速,像風一樣的,隔壁的阿花小黃才會跟我一起玩,

抓的到些有趣的東西來一起擺弄觀賞,雖然思小姐常常都是不肯讓我這樣的。

她偏生就要清理出個地方,擺弄一下四肢做點什麼劈腿跨越之類的超高難動作,

喂喂喂,跳那麼高這樣不好吧,還有你那個很久沒做運動的殘肢,可別再亂折磨他們啊,

身體不是今年才不好現在也還有些地方有疼有痛的,

話說我怎麼像個老婆子啊,不說了不說了。

 

思小姐呢,我天天都要見到的人,

至於另外還有個算是不貓不相識,但也不能算是朋友的另一個傢伙w,

w是個莫名其妙的傢伙,思小姐對他特別好,

雖然思小姐也寵我,但是我心裡就是覺得有我就夠了,那還容的下這另外的喵呢?

況且他又不喵,整天擺臭臉,安靜的很心機,

切。

 

不說那傢伙了,換來說說我吧,

我呢,是這個家的主人!

雖然我不是真的主人,但是因為我覺得我是,所以我想我應該就是吧,喵!(驕傲)

 

 

每天呢,就過著睜眼就看見食物,閉眼也是看見食物的日子,吃飯萬歲(耶)

思小姐每天就會把食物放在家裡某個地方,我常常會忘記,所以要找一下,

等等呀,讓我來觀察一下今天食物在哪,

這可是比什麼都重要的事呢!

 

什麼?你說連自己食物都搞不定的人不可能是家裡主人?

哼,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你也不是你家的主人囉。

 

什麼?你說你搞得定自己的食物?

最好是啦,讓我跟你的關鍵人物談談,你就會知道你搞得定搞不定了,哼哼 :p

 

不理你了,我去找我食物先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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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sorrid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